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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保待遇调高较高支付限额6万提到8万元

  据统计,2009年,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明显,一方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员454万人,参保人员总数达1970万人,职工 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另一方面,自去年起,全省各类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逐步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截至目前,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已达1050万人。此外,中央及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11万退休人员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地方依法破产国有企业22万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 问题基本解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较高支付限额平均提高了2万元。

  在全省医疗保险覆盖网络逐步扩大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今年我省计划合理调整多项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较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8万元和6万元;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较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5万元和9万元以上;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住院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5%和55%以上。

  此外,今年省医保管理部门将探索城镇居民生育保障办法,将未就业城镇育龄妇女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